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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对剽窃,自古有之

王兆贵 前线理论圈 2022-07-09

修文治学的人,有时难免需要旁征博引,征引目的是为了佐证自己的立论,使自己的文章更具说服力。

引用他人的著述,一是要尊重他人劳动,注明出处;二是要深入阐发,化为自己的文思,生发出新的创意。
鲁迅提倡的“拿来主义”,是把他人的东西拿来为我所用,而不是为我所有。

追溯起来,剽窃现象自古有之,中外皆然,并不鲜见,也并不奇怪。
过去,因为缺乏便捷的传播条件,剽窃现象没这么严重;因为缺乏明朗的版权意识,人们对剽窃者比较客气,委婉地称为“文抄公”。
客气归客气,嘲讽的言论却也从未止息过。
据《唐诗纪事》《大唐新语》记载,枣强县尉张怀庆,喜好偷搬名人诗句,改头换面,拼凑成自己的作品,以充风雅,被人戏谑为“活剥王昌龄,生吞郭正一”。
在我国古代,但凡有作为的大家名流,都主张自出机杼、别开生面,对那些生吞活剥他人著述的现象,一向耻于挂齿。
北魏祖莹,以才名拜太学博士,累迁国子祭酒,精通金石雅乐,以文学见重。他曾对人说:“文章须自出机杼,成一家风骨,何能共人同生活也。”
南宋戴复古说:“须教自我胸中出,切忌随人脚后行。”
类似的话语,在西晋陆机、中唐韩愈、北宋苏轼等名家的著述中都能看到。
古人不仅反对抄袭和剽窃,就连依样画葫芦也不赞成。
清代黄宗羲说:“学问之道,以各人自用得著者为真,凡依门傍户、依样葫芦者,非流俗之士,则经生之业也。”
陆机则更谨慎,他在《文赋》中说:“虽杼轴于予怀,怵他人之我先。苟伤廉而衍义,亦虽爱而必捐。”
意思是说,即便出于自己的创意,仍要戒惧此前有无先例,倘若发现雷同,落入他人窠臼,宁肯割爱也在所不惜。

北宋时期的王安石,不仅在政事上主张变法图新,在文章上也主张立异标新。
他认为,文章当别出心裁,倘与别人趋同,就是世俗之作,留它不得。
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时,有一次刘贡父来访,正碰上他用餐,门人就把贡父领进书房候见。
贡父见砚台下压着一叠关于论兵的书稿,就随手翻了翻。贡父记忆力很强,看过的文章基本上能过目不忘。看完之后,便放回原处,踱出书房,转到廊下等候。
饭罢,王安石请刘贡父到书房叙谈。寒暄数语后,王安石问他近来在写什么文章。
刘贡父平素喜欢玩笑,于是就说,也没什么,不过写了一篇《论兵》,还没完稿,容后请您指教。
王安石一听书名与自己相同,颇为诧异,忙问他写了些什么内容。贡父也不直说,只把刚才看过的大概,复述了一通。
王安石听后良久无语,以为自己所写的与他人雷同,随后便把砚台下的那篇书稿抽出毁掉了。
在有建树的我国古代文人中,像王安石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。
他们这种“为文耻于世人同”的治学精神,熏陶并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,至今仍然值得敬佩和学习。


作者:王兆贵


文章来源:前线客户端,原标题“剽窃者须知止”(作者授权前线客户端首发,转载请注明来源)

责任编辑:丁兆丹

版式:刘卫东

图片来源:视觉中国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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